发布单位: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招聘岗位:职业卫生1,职业卫生2,职业卫生3,临床医师1
工作地点:济南
职位数量:4
招聘人数:7
报名截止日期: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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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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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7名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简章(二)
公告详情: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始建于1959年,是山东省集职业病防治、研究、教育、技术培训、临床医疗等为一体的省级职业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是国家全额拨款的公益事业单位。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批准同意,山东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设在我院;2010年被卫生部批准为首批国家级职业病临床重点专科。是山东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卫生毒理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是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分会健康监护学组、中华预防医学会职业病分会尘肺影像学组组长单位。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职业病诊断资质、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健康相关产品毒性及理化检验资质等。主要开展职业病诊断与治疗、化学中毒医疗救治、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化学品毒性鉴定、职业病防治及研究生教育等工作。下属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为三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也是国内首家按照新标准顺利通过评审的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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